市科委关于认定航空配电系统实验室等62个实验室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市科委2014年批准筹建的62个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,已通过专家验收。经研究,市科委决定认定航空配电系统实验室等62个实验室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(名单见附件)。

企业重点实验室要按照《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(津科基〔2011〕2号)的规定与要求,实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,落实专家评审意见,进一步健全内部规章制度,加强人才梯队建设、实验条件建设,凝练研究方向,瞄准引领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、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,加强协同创新,积极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依托单位提升创新能力,加快实现转型升级。

依托单位要继续重视和支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,积极落实有关政策,切实加大支持力度,努力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、面向行业开放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重要研发平台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
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2015年8月28日

附件:2015年认定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